2007年江西省财政新增安排2000万元,为我省开展食品和药品安全统一抽验工作,保障群众食品和用药安全。2008年继续实施。 食品安全统一抽验工作涵盖种养殖、生产加工、流通、餐饮消费等4个环节。省财政安排经费1000万元,按“分段监管”原则,省食药监局负责组织管理工作,省农业厅、省质监局、省工商局、省卫生厅、省内贸办分别负责相关环节的具体抽验工作。抽验费用按照各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分配。 同时,省财政安排经费1000万元,对药品安全实行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,经费由省食药监局根据各市、县、区局抽样和药检所承检的任务进行分配。要求每年7月1日和次年1月10日在江西主要媒体对外公布抽验结果。